索 引 号:1000016992/2017- 发布时间:2017-05-25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政务信息化办公室 文  号: 主 题 词:
名  称:榆林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榆林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榆林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位于高新区建业大道财富中心三楼,目前入驻市工商局、教育局、质监局等41个市直部门和中省驻榆单位,设53个服务窗口,共办理审批服务事项217项(其中行政审批138项、便民服务事项79项),进驻工作人员202名。

一、主要职责

根据榆林市编办(榆编办发〔200940号)文件,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为:

1.负责市政务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拟定政务中心内部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对中心成员单位的服务事项进行审核和规范,提出办理要求,规范办事程序,明确审批条件,公开收费标准,承诺办事时限。

3.召集成员单位召开联审协调会,协调督促联办事项的办理工作。监督进厅单位秉公办事,公正执法。

4.协调进驻单位的工作关系,负责业务统计工作,受理投诉和举报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处理。

5.对进驻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考评、考核等日常管理,定期对进厅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组织其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加强素质培养。

6.面向社会提供政务信息咨询等服务事项。

7.负责政务中心公共设施和财产的管理、维护。

8.指导县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大厅)业务工作。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1.深入推进国家级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创建工作。在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广泛深入调研、组织专家论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出台《榆林市创建国家级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根据整体工作部署,按要求稳步推进;适时邀请中省标准化专家作专题培训;积极做好写标贯标工作,全面提升中心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2.完成新中心建设和搬迁进驻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和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新中心建设场地和经费;认真做好功能需求和窗口布局设置;组织实施好新中心标准化建设和搬迁进驻工作。

3.建设网上审批大厅。在学习借鉴先进地区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出台《榆林市建设网上审批大厅工作实施意见》,加快建设市县乡三级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审批大厅,逐步实现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网上审批,在实体大厅高效便民规范运行的同时,打破申报的地域、时间限制,扩大服务范围,实现“两厅”互为依托、互为补充,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政务服务,进一步改善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4.完成县区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和三级互联互通建设。继续加强对县区中心标准化建设的指导和督促工作,力争在10月底完成县区中心标准化和市县两级互联互通建设,年底前实现市县乡三级互联互通,构建上下联通、层级清晰的政务服务体系,切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快捷的政务服务。

5.进一步加强进驻部门和服务窗口的规范化管理。在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和出台《部门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中心与进驻部门的关系,切实做到科学、有序、高效、规范管理。

6.理顺市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制。按照中省相关文件精神,协调市编办、人社局等相关部门解决市县区中心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问题,理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制,统一名称标识,进一步规范中心管理。

7.贯彻落实权力清单制度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对进驻部门窗口的审批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和优化,通过编印《服务指南》,设置政务公开栏和中心门户网站、触摸查询机等途径向社会公示权力清单,切实方便广大群众办事、咨询和监督。

8.强化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提升服务水平。科学合理的制定年度学习培训计划,探索和创新培训方式,有针对性的开展学习和培训,适时组织入驻部门和单位窗口工作人员外出学习交流,切实提升工作人员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9.扎实开展岗位创建活动丰富职工文化生活。发挥党团组织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扎实开展文明单位、模范机关、巾帼文明岗、人民群众满意公务员示范岗等创建活动,进一步激发工作人员干事和创业的热情。

10.加强县区业务指导与兄弟市中心学习交流。加强对县区政务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学习借鉴先进地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运行当中的成功经验和发展思路,进一步提升我市政务服务水平。

三、人员编制

榆林市政务服务中心核定编制16名,在岗人员10人,退休2人。设领导职数3名(主任1名,副主任1名,副调研员1名),内设办公室、网络信息科、业务协调科、督查考核科4个科室。

四、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预算总收入288.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49万元,包括公用经费15.88万元和人员经费122.61万元;专项业务费150万元。总收入比上年增加15.6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增加。

五、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根据《榆林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按照“量入为出、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厉行节约、讲求绩效”的原则,重点保障单位基本运行和基本职能的履行,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安排如下:

2017年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288.49万元,比上年增加15.6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38.49万元,比上年度的安排数增加了15.6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7.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88万元;项目支出150万元与上年度相同。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4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8万。工资福利支出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按单位2016年底在册人数编制;商品和服务支出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编制;项目支出是按照当年开展的各项工作任务确定。

六、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

我中心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开支,2016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团组数0及人数0与上年相同没有安排;公务接待费支出0.5万元,3批次28人次,与上年相同没有变化;会议费支出1万元,与上年相同没有变化;培训费支出2万元与上年相同没有变化;由于全市公务车统一收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安排支出为0元与上年相同。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1、办公设备购置8万元;

2、智能化软件维护服务费用、智能化设备维护和异地容灾备份43万元;

3、电话费及网络租赁费24万元;

八、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办公费1.5万元,差旅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培训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69万元,会议费1万元,工会经费1.69万元,总计15.88万元。

九、专业性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部门预算表

 

     

 榆林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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