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1000016853/2017- 发布时间:2017-05-25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政务信息化办公室 文  号: 主 题 词:
名  称:榆林市粮食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榆林市粮食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进出口总量计划和收储、动用市级储备粮的建议;负责拟订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总体方案和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

(二)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和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制订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制订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并组织实施;完善粮食储备体系;指导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粮食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负责粮食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三)开展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和供需平衡调查工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制定全市粮食应急预案,并负责提出启动建议。

(四)负责全市粮食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起草全市粮食流通和市级储备粮管理的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制订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市级储备粮的行政管理。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进出口总量计划,提出市场储备粮轮换计划的审批意见并督促实施;监督检查全市储备粮的库存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监管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指导全市粮油质量检测体系建设工作。

(六)承担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职责。依法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全市粮食系统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

(七)组织安排和协调保障部队、灾区库区移民和缺粮贫困地区粮食供应。

(八)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九)指导全市粮食批发市场的建设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市发改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2017年全市粮食流通工作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粮食工作会议和市上“两会”精神。牢牢把握保障粮食安全这一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为抓手,加强粮食流通能力建设,加快推进产业发展,加强系统自身建设。开创粮食流通工作新局面。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做好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认真履行牵头单位责任,组织开展全市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

(二)加强储备粮管理工作,完成市级4400万斤储备粮的轮换任务,确保储备粮调的动、用的上。

(三)抓好行业安全生产,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粮食仓储规范化建设活动,推行科学保粮新技术,确保储粮安全。

(四)全面推进粮食系统电子政务建设。

(五)强化放心粮油示范店(点)动态管理机制,做好已建成放心粮油网点的复审工作,巩固“放心粮油全覆盖工程”成果。

(六)加强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改善县级储粮条件,协调推进榆林库迁建项目前期工作。

(七)指导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做好提能增效工作,力争全市汇总盈利320万元以上。

(八)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双随机”抽查监管机制,维护粮食市场正常秩序;做好全市粮食库存检查。推动全市粮食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九)加强粮油质检体系建设,加强质检培训工作,提高检验能力。

(十)敞开收购农民余粮,完成省局下达的收购1.7亿斤、销售2.5亿斤考核任务,达到收购2亿斤、销售3亿斤;加强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在现有基础上,完成新增210万斤市级应急成品储备粮油任务。

(十一)全力推进我市主食产业化发展,实施政府三年发展规划,扶持市级骨干企业,提高放心主食生产、销售能力,让城乡居民食得安、吃的好。

(十二)全力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完善全市军供体系,加强基层军供网点建设,建成市级“军粮放心粮油配送中心”,推进军粮配送“六统一”。

(十三)完成2017年扶贫工作任务。

(十四)完成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和中国宜居城市、森林城市创建等工作任务。

(十五)完成创文工作任务、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加强和改进档案工作。

三、部门基本情况

 市粮食局纳入2017年财政预算的行政事业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全额事业单位3个。行政单位为市粮食局机关,全额事业单位为市军粮采购供应站、市粮食批发市场管理办公室、市粮油质量监测站。与上年相比机构无增减变化。

四、部门预算编制、人员情况

 预算编制数为40个,其中:行政编制13个,事业编制27个;车辆2台。实有人数60人,其中:局机关在职人数15人,离休1人,退休14人(无工作遗属1人),下属事业单位在职28人,退休2人。

 五、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根据《榆林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要求,遵照《预算法》和《榆林市财政局关于建立和完善市级部门预算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体系的通知》规定,本着真实准确、科学规范的原则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市粮食局2017年收入预算764.11万元,同比上年增加45.67万元,增长原因为专项经费有所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764.11万元。2017年支出预算764.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4.11万元,项目支出150万元。

(二)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支出按经济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7年本部门预算工资福利支出372.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3.43万元,商品和服务类支出88.01万元;项目支出150万元。

2.支出按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7年本部门预算基本支出614.11万元,其中公用经费44.6万元,人员经费569.51万元;项目支出15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五)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12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其中出国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比上年减少0.5万元,主要是严格执行接待办法,对接待费预算从总量上进行了控制和压减;公务用车运行费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2017年会议费预算7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原因是严格执行会议费管理办法,压缩会议规模和次数,对会议费预算进行压减。2017年培训费预算6万元,我们会严格执行培训费管理办法,压缩培训人数和天数,对培训费支出进行压减。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本级和三个全额事业单位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88.02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未预算政府采购支出。

六、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共计150万元,其中粮食流通市场管理经费80万元,全市爱粮节粮宣传经费20万元,粮油价格监测经费30万元,全市放心粮油质检、复审经费20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榆林市粮食局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

 

 

榆林市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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