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入选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

    国家民委日前下发文件,确定榆林市等22个地市为第三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

    近年来,我市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以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为目标,紧扣“强管理、保稳定、促和谐”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创新举措,构建了“社会化”的工作格局,营造了“大众化”的宣传氛围,打造了“精细化”的服务模式,建立了“常态化”的管理机制,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各项工作均取得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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